核心提示:
當前我國電力發展存在電站無序建設、電源結構不合理、電網建設相對滯后、電力設備生產增長過快、電力建設質量安全存在隱患五大問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快電力工業結構調整。 記者29日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目前有關部門已消化(核準)違規電站項目4283萬千瓦,另有4600萬千瓦暫按緩建處理,納入今明兩年建設規劃,剩余3400萬千瓦按停建處理。但部分地區違規項目未按要求緩建或停建。 由于電力供應緊張,各地燃煤機組大量建設,小機組關停步伐明顯放緩,部分地區燃煤和燃油小機組比重增高。這惡化了電源結構,不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護環境。 隨著電力供需快速增長,加之違規電源項目盲目建設,電源電網建設不協調問題再次顯現,部分地區出現了“窩電”和缺電并存現象。 全國發電設備制造企業已超負荷運轉。2006年合同訂貨的發電設備多達1.41億千瓦,2007年為6700萬千瓦,隨著電站建設高峰過去,很可能出現國內發電設備制造企業大起大落的問題。 電站項目趕工期現象比較普遍,特別是一些違規項目為造成既成事實,壓縮工期,違反質量和安全規程規范,引發重大事故。 通知強調,要完善電力規劃,實現有序發展。今明兩年電站項目要按發展改革委明確的規劃(備選方案)安排建設,2008年及以后的項目將根據規劃及市場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確定。同時要高度重視電網建設,保持電源與電網、輸電與配電的協調同步發展。 通知要求,繼續做好清理工作,規范建設秩序。各地國土、環保、交通和水利有關職能部門及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對違規電站項目,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電網企業不得接入系統;金融機構要停止貸款。 “力爭實現‘十一五’期間關停5萬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機組1500萬千瓦,關停老小燃油機組700萬千瓦的目標。”通知強調,重點實施高效、清潔發電工程,加大工期較長的水電、核電等清潔電力的開發力度,積極推進火電機組“上大壓小、上煤壓油”工程。 通知還要求,改變對各類機組平均分配利用小時數的舊調度模式,優先安排可再生、高效、低污染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大、違反政策規定的機組發電。同時要落實責任,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