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6]159號)以及《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次973計劃預算書填報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報范圍
財政部已批復的973計劃2013及2014年新立項目前兩年經費預算和2011年立項項目后三年經費預算的項目(課題)(項目清單見下方附表)。
二、填報要求
1.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項目首席科學家應協助項目承擔單位,結合項目總體任務安排,組織課題承擔單位開展課題預算書的填報工作,并負責課題預算書的審核工作和課題啟動后的管理與監督。課題負責人應會同本單位財務部門,在學習掌握專項經費管理相關內容的基礎上,認真填報課題預算書,確保填報內容詳實、準確。
2.課題承擔單位嚴格按照核批的預算內容進行填報,其中課題專項經費按預算核批數填報,課題自籌經費原則上按照課題預算申報時的資金承諾填報。
3.課題承擔單位需對課題預算安排中的支出內容及支出用途進行詳細說明。
4.課題預算書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單位應與課題預算申報保持一致,并對合作研究相對應部分的任務分工及經費分解內容做出詳細說明。
5.項目承擔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報送預算書,將影響該項目各課題經費撥付。
三、填報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層匯審”原則組織課題預算書編報。
進入國家科技經費預算申報管理中心,使用填報項目申請書的賬號登錄,并選擇973計劃進行填報。
課題填報完成后,通過填報系統提請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首席科學家審核、匯總(預審階段)。
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首席科學家負責課題任務分解、課題合作研究單位分工、課題預算支出內容、間接費用的分配及自籌經費安排情況的審核匯總工作,審核匯總完成后,通過填報系統提請科技部審核(二審階段)。
科技部二審通過以后,課題承擔單位打印相關紙質預算書(一式五份),簽字蓋章完備后報送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對課題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并匯總打印項目材料(一式五份),按項目課題順序裝訂,簽字蓋章完備后報送科技部。
4.科技部對預算書進行審核并簽章,返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課題)預算書一式三份(含課題承擔單位一份)。
四、時間安排
2014年2月10日前,項目承擔單位完成課題預算書網上審核,并網上提請科技部審核(不需要報送紙質材料)。
2014年2月18日前,科技部進行網上審核,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審核意見進行修改,并完成預算書的打印、裝訂及簽章工作。
2014年2月19日-21日,項目承擔單位完成預算書的報送工作。